其实我是穿书的。一朝不慎,穿成了书里的恶毒女配。作为书中的恶毒女二,
我从头到尾贯彻了白莲花人设,作天作地,心思歹毒,是男女主感情路上最大的阻碍。
我在男主最穷困潦倒的时候离开他,转身投向了富二代的怀抱,可没想到富二代是个变态,
对我百般折磨,而男主在女主的陪伴下逐步成为影帝,我又恬不知耻地求复合。
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差点气死,女主的风头全被女二抢了去,女主和男主之间误会不断,
两个人永远没有嘴,而白莲花女二从开始作恶到了结局,期间多次被揭露恶行,
却总能像小草一样顽强崛起,继续作妖。当然她最后的结局是很凄惨的,
被男主悄咪咪地找人卖到了缅北。缅北那种地方被称为人间地狱,无法无规,
从此过着生不如死,人尽可夫的生活。为了改变我的悲惨结局,我毅然决然地,选择了离开。
离开后我才发现账户里身无分文。原身是一个妥妥的花瓶,靠江朔,靠男人,
她自己就负责貌美如花。看着银行卡里的那八十八毛八,我陷入了沉思。这数字还挺吉利。
我大学学的表演系,后来是富二代捧出来的。我本来不想踏上原身的路,
但凭着这张妖艳的脸,我还是被星探挖掘了。我觉得娱乐圈水太深,
最重要的是以后我不想在娱乐圈和江朔相遇,所以一开始悠悠姐找上我的时候我是拒绝的。
但是最终,我还是为了账户里的八十八毛八妥协了。事实证明,靠脸吃饭,是真香啊。